黎子珍
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在社交媒體發文(wén)嚴厲批評社會工作者註冊局,行徑及決定嚴重偏離《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》精神,「置社會整體利益於不顧,亦損害社工的專業和公信力」。

孫玉菡在文(wén)中列出註冊局「五宗罪」,包括:註冊局至今仍未採取具體行動建立機制,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成為註冊社工;有(yǒu)申請社工註冊或續期申請的人士曾干犯嚴重罪行,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及嚴重性令人質疑他(tā)們是否適宜成為註冊社工,但註冊局仍以多(duō)數票批准有(yǒu)關申請;註冊局仍以多(duō)數票通過委任一名正在由法庭處理(lǐ)其暴動罪控罪的社工加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(xiǎo)組;註冊局在政府及委任成員多(duō)番質詢下擱置修訂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》,形容其行徑令人擔心;註冊局以多(duō)數票決定從2023年底起停止實施「註冊社會工作者自願持續專業發展計劃」,致使註冊局推動社工專業持續發展的工作停滯不前。孫玉菡強調有(yǒu)必要完善註冊局的管治,從而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、保障公眾利益,並促進社工專業的有(yǒu)序發展。

由2018年至今,共有(yǒu)7名社工被定罪及判監,但暫未有(yǒu)人被撤銷社工註冊。在「港獨」分(fēn)子接連潛逃離港下,「支聯會」前常委、社工註冊局副主席倫智偉逃離香港遠赴英國,惟註冊局稱即使倫智偉不在香港,仍可(kě)履行成員的職能(néng)。前公民(mín)黨成員曾健超於違法「佔中」期間因襲警及拒捕,被法院定罪並判監5星期。註冊局於2017年時曾接獲投訴,指曾健超違反專業操守,要求取消其社工資格,但最終獲「放生」,其後更當選成為註冊局成員。

至於涉灣仔暴動案的「陣地社工」陳虹秀在內的13人,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律政司不服,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並得直,法庭頒令撤銷包括陳虹秀在內的無罪裁決,把案件發還重審。律政司代表陳詞稱,陳虹秀在現場叫警員不要開槍,是鼓勵或促使他(tā)人參與暴動。類似的行為並不是個別例子,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,有(yǒu)部分(fēn)社工的行為的確令社會譁然,口說到黑暴現場「了解」,實為主要的參與者,甚至藉與受助者之間的關係,一起參與各場黑暴活動,雖然公眾曾向社工註冊局作出投訴,最終卻不獲受理(lǐ)。

不少人誤以為註冊局與工會無異,但註冊局行使公權,因此成員理(lǐ)念上屬公職人員,同樣適用(yòng)於香港國安法對公職人員的要求。勞福局已建議修訂《社工註冊條例》,列明裁定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不能(néng)擔任註冊社工。孫玉菡重申,社會工作任重道遠,隨香港步入由治及興和落實「愛國者治港」原則,特區政府有(yǒu)必要完善註冊局的管治,盡快讓社工專業重回正軌,按照《社工註冊條例》的精神,事事以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,維護和提升社工的專業和公信力。

隨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和選舉制度得到完善,香港社會得以撥亂反正。香港要持續宣傳推廣國安法律,築牢「一國」安全底線。社工註冊局的職能(néng)相當重要,為防反中亂港分(fēn)子滲入,社工註冊局必須盡快整頓,重回正軌。